国家银行宣布禁止在越南使用比特币

国家银行宣布禁止在越南使用比特币

比特币是一种以开源软件形式发行的数字货币,在世界各地的某些国家 /地区,比特币被允许传播,广泛使用。至于越南,在越南禁止使用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发行,供应。这是国家银行(SBV)认可的信息。对于打算在越南使用这种虚拟货币来测试付款和付款的企业和组织,此举被视为“冷水”。

在10月28日,该银行提交给政府的文件中,确认“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不是越南的合法支付工具”,发行,供应和使用它们是“越南禁止行为”的支付手段。

越南国家银行(SBV)表示,在过去的时间里,沿着总理的指示,国家银行已建立并完成了法律框架,以将虚拟货币调整为货币和付款方式。数学。

具体而言,国家银行已向政府提交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一项关于非现金付款的101/2014 / ND-CP章程的80/2016 / ND-CP法令;提交给政府颁布的法令96/2014 / ND-CP关于货币和银行活动领域的行政制裁;合作以补充刑事处罚,以征询发行,供应和使用非法支付工具的行为。

因此,第6和第7条,第4条第4条第101/2012 / ND-CP,日期为2012年11月12日政府非现金付款政府(根据80/2016 / ND-CP法令进行修订和补充)的付款设施法规,如下:

'第6条:付款交易中使用的非现金付款方式(以下称为付款工具),包括:根据国家银行的规定,支票,支票,付款订单,付款订单,收款订单,收款订单,卡银行和其他付款工具;

第7条:非法付款方式是本文第6条中未指定的付款。

与此同时,第6条,第6条第101/2012 / ND-CP的第6条,日期为2012年11月12日的非现金付款政府(根据80/2016 / ND-CP法令进行修订和补充)法规,包括:“签发,供应,供应和使用非法付款手段”。

因此,根据法律法规,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不是越南的合法付款方式。越南禁止发行,供应,使用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工具。

关于处理违规行为的制裁,根据第6条的规定,第96/2014 / ND -CP第27条关于货币和银行活动领域的行政制裁,发行,供应和使用非法付款方式的行为(包括比特币和其他类似的虚拟犯罪)将被批准在2000年中,将在150范围内被批准。

同时,从2018年1月1日起,可以起诉使用非法付款手段(包括比特币和其他类似货币)的发行,供应行为。根据H点第1条第1条第206条的规定,《刑法》第206条(修订和补充于2017年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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